巴中市将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173名乡镇工作人员的公告
【巴中市将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173名乡镇工作人员】
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9日。
分别在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的组织部。
面向巴州区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面向南江县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50名,面向市内县外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15名。
面向通江县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56名,面向市内县外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4名。
面向平昌县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33名,面向市内县外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7名。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任满2个聘期、通过组织任命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职务以选举结果文件或巴州区委组织部任命文件为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及复印件各1份。
同时,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2016年1月10日至20日,各县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取消考核转聘资格。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