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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6-11-29 17:32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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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

街面巡逻盘查、维稳处突岗位27(男性25人,女性2);文职岗位3(性别不限)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1、街面巡逻盘查、维稳处突岗位: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身高1.62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驾驶证者优先。

2、文职岗位: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纹身、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具备基础的写作能力。曾从事过写作或在省市级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29日在大巴山人才网(www.dbsrcw.com)、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www.jkqga.gov.cn)和新浪微博(经开区110)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11日17时。

2、报名地点:经开区公安分局政治处510室(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通州大道7号)。

3、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填写打印好的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申论;

(2)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2日10点;

(3) 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人员范围:依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予以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

(2)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4日;

(四)公布成绩

总成绩于2016年12月16日在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测

人员范围:依据应试人员总成绩,按聘用岗位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予以进入体测。成绩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相关标准。

体测必测项目出现一项不达标或非必测项出现两项不达标,均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测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取前30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定于2016年12月19日进行(空腹,带身份证),由分局政治处负责组织。

(六)考察政审

2016年1222日至1225日进行,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分别展开。

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职位缺额,按体测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此次新增辅警人员统一采取直接聘用方式。分局与招聘辅警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工资薪酬、扣缴社会保险、工伤事故处理、人员聘用解聘等相关人事管理事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辅警的日常管理工作。

辅警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自岗前培训之日起算。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经用人部门评定合格后再续签劳动合同。

街面巡逻盘查、维稳处突岗位:实习期人均薪酬1500/月,试用合格后基本工资标准为2000元(含保险)/月,绩效奖金按500/月基数考核计发;文职岗位人员基本工资3000元(含保险)/月(实习期内需经部门领导考核认定,达到任职要求者执行此标准),绩效奖金按500/月基数考核计发。

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分局负责辅警培训、管理、办公设备设施配置等经费,并为辅警提供上班、值班、加班期间的住宿、伙食。

六、有关事项

1、招聘工作在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分局政治处和各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变化情况在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和分局微博发布的实时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827-5187533

联系人:何红玫、岳竹、刘耀谦。

附件: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