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招教师536名
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含经开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直属(含经开区)中小学校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64名((含市直属中小学52名,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招聘12名。以下统称市直属中小学),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26 日及以前出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巴中市市直属学校(含经开区所属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4、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0:00至2019年3月28日上午12: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网址: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巴中市市直属学校(含经开区所属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9年3月26日0:00至2019年3月30日下午6: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和《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于2019年4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4月22日0:00至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等,应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4月9日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shbzj.cnbz.gov.cn)、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htyj.cnbz.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9年4月12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60%(其中,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 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含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烛光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9年4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交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6楼609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三日内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进入资格审查。
递补资格复审要求与资格复审相同。
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3: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轮体检、考核、拟聘等所有资格。
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试讲、特长展示、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下同),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本次市直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607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无条件取消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示此凭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7-5269672;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27-5260392。
十三、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巴中市市直属学校(含经开区所属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巴中市巴州区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38名,使用财拨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巴中市巴州区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xls)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巴中市巴州区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报名第一天);
5.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需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未达到政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6.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具体服务年限见《岗位表》);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巴州区相关公办学校(含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招聘名额:38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科体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巴州区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改局,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50元收费)。缴费时间:2019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8: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9年4月8日9:00至18:00凭上述证明材料、《信息表》及缴费凭证到区教科体局人事股(509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信息表及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信息表》二份,供面试及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4月24日00:00至27日上午9: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且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区教科体局人事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区教科体局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巴州区参加本次公共科目考试的全部考生平均分划定成绩合格线,高于划定成绩合格线的考生入围资格审查。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9年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交区教科体局人事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加分材料递交时间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加分情况将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bz.hrss.gov.cn/)向社会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bz.hrss.gov.cn/)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表》在成绩公告3日内,到区教科体局人事股递交查分申请。
(二)专业科目面试
专业科目面试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所报岗位涉及到的学科,说课时间为10分钟,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和区教科体局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由区教科体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bz.hrss.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带上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表》,并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职者还须提供报考前所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区人社局和区教科体局按照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bz.hrss.gov.cn/)公告。
六、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一)人员确定
区人社局和区教科体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
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科体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由本人书面向区教科体局人事股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教科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所有应考试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必须将个人档案转递到区教科体局人事股509室。由区教科体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所有已参加考试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按程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bz.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自本环节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审批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拉通排名的岗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岗位选择。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参与选岗、办理聘用手续。未经同意,逾期未参与选岗、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编办、区保密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7-5282361;0827-5220791。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公告内容及岗位调整、补充、后续工作等事项,由区人社局和区教科体局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cbz.hrss.gov.cn/)网站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递补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信息表》、《准考证》等证件,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均须出示,如相关证件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2019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 巴中市巴州区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信息登记表.doc
巴中市南江县2019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号)要求及南江县中小学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23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23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7日至2001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4月3日上午12: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南江县教科体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南江县2019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招聘进行资格初审,由县教科体局在网上对填报的《报考信息表》信息的完整性和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9年3月27日0:00至2018年4月5日下午6: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和《报考信息表》,于2019年4月9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606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9年4月21日0:00至4月27日上午9:00前以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见岗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4月10日前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9年4月1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招聘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专业科目面试总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含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9年4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至12:00,14:30至17:00)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606室)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规定提供加分材料或逾期提供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606室)申请查分,委托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公共课目成绩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2:1的直接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平均成绩。若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
确定的面试入围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南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资格复审相同。
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全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2: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专业科目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在确定体检对象前,按照各招聘岗位学科和拟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该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领导小组以“说课”方式组织加试(下面环节及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说课”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教科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科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笔试(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全部参考考生笔试平均成绩。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综合考核。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标准,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选择岗位
拟聘单位和拟聘岗位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
1.选岗办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折合总成绩,由考生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分相同,则以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若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仍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2.选岗时间及地点:选岗时间及地点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按选岗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5个工作日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累计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相关事项提示
(一)根据川委办〔2014〕30号、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事业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直至办理聘用手续结束,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件,因丢失或损毁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教科体局人事股:8225533 县人社局事管股: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8225189
十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
附件: 南江县2019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平昌县公办中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20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若后续招聘程序发现未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有关证书已参加报名考试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自负。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天)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6.本人不愿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的;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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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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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公办中小学 |
全额财拨事业 |
202 |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31日至4月4日22: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50元收费)。缴费时间:2019年3月31日至4月6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9年4月11日至12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10楼2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或体检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共同组织进行。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形成差额即可。没有形成差额的岗位将进行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等情况将于2019年4月9日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gov.cn/)和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站(http://jktj.scpc.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4月25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9年4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加分情况将于材料递交时间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3日内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申请查分,委托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公共课目成绩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专业科目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站公告。
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与最后一名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昌县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
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参加,并向审查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在职者还须提供报考前所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报考)的书面证明。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在面试前一个工作日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视其情况最多递补两次)。
六、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学历层次仍相同的,以全日制学历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由本人书面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会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所有应考试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视其情况最多递补两次)。
七、考核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所有应考试环节取得有效成绩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视其情况最多递补两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拉通排名的岗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先进行岗位选择。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平昌县监察委0827-6222563)。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6222816。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后续工作等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示此凭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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