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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9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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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1-09-09 18:35 {{clickNum}}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8号)、四川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8名,招聘的人员属财拨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就读学校最早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时间为准);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专科学历者年龄须在25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本科学历者年龄须在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取得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各岗位具体的年龄要求见《通江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4.有效居民身份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上所标注的年龄必须在公告规定的年龄范围之内;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凡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其要求的专业相同;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编人员未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的;
  6.不愿承诺招聘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8:00至9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左右。
  2、填报信息。应聘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通江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规定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确定。应聘人员对《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联系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827-7221747)电话予以咨询。
  4、缴费确认。经网络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25日18: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和符合申请免缴考务费等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9月27日(9:00至17:30)到通江县卫生健康局(地址: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11楼,下同)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21年 10月 20日至 10月23日上午9:00分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等,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827-7221747)。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实际缴费成功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不能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取消的岗位中报考者所缴费用将通过网络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加分审核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在2021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将相关加分材料交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11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示。
  (一)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学生,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且取得了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七、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 +面试成绩×40%。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进行命题和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4、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21年10月30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11楼)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 年11月4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二)专业科目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应聘者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审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参加了笔试考试且有成绩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
  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1年11月9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带上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①本人笔试《准考证》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限户籍或生源地为通江县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或高中毕业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通江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④与应聘条件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上不能验证学历的,须提交相应的学籍档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在编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凡提供的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审查等而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资格审查递补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对象和资格审查时间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发放《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
  3、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 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4、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还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县卫生健康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还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九、考核
  县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通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相同条件实行统一招聘的岗位,在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招聘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者应随时浏览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及时掌握招聘活动的相关公告、信息和要求,防止错过招聘活动相关环节时间,给考生带来不便或造成损失。
  (三)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信息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招聘过程中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予以公告。
  (五)报考者在《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 、体检日程等,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公告由通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0827-7221747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附件:通江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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