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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驾照的恭喜!6月1日起,考驾照有大变化!

时间: 2019-04-12 10:03 分类: 公示公告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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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的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从会上获悉,6月1日起,全国将实行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区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此外,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经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具体措施如下:


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


1、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2、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① 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


  ② 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以下为最新公布的120个试点城市:

△ 备注:表中标注“*”的城市为第一批已经推行的15个试点城市。


5、实行摩托车异地检验

  ①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② 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


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① 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② 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理登记一站式服务。


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①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次。


  ②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在原有4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实现办理车辆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提交税收纸质凭证。


10、推广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1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将自今年6月1日起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