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将严查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
请用微信扫一扫
现在大街上电动车和摩托车越来越多了,
因为无牌,不管是开车的还是走路的,
都或多或少被“疯狂的电动车”吓到过!
图据网络
闯红灯、不遵守交通标志、
随意横穿道路、逆向行驶、
走机动车道等成了非标车上路的标配。
而且因为电动车乱变道和行人乱闯红灯
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
一旦事故发生,在理赔问题上,
老司机都感叹:自己才是「弱势群体」!

2019年5月1日起,
巴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将对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牌证管理工作。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要求,群众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
目前为避免大家扎堆排队,
请广大车主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
小编为大家温馨准备了以下办理点!
2019年4月24日起,巴中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若干登记上牌服务站。
其中,在巴中主城区设立6处登记服务站,分别是:回风交警执勤执法岗亭、气象局交警执勤执法岗亭、巴州区交警大队一楼、巴人广场交警执勤执法岗亭、恩阳区义阳大道红绿灯处交警执勤执法岗亭、兴文场镇交警执勤执法岗亭;其它各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立登记上牌服务站。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
在登记上牌时,电动自行车车主需提供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
并缴纳保险费用;
摩托车车主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行驶证;
委托他人代办的,
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尽快办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