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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部分退役士兵可补缴社保,请速去办理!

时间: 2019-06-12 16:00 分类: 劳动法苑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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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安置介绍信或安置文件(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缴费记录凭证。

  市本级办公地点: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1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院内)。各区县办公地点以区县公告为准。

  咨询服务电话:0827-523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