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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巴中招1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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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0-08-26 10:06 {{clickNum}}

笔试各科成绩已于2020年8月26在报名网站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故原则上不接受报考者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该网站公布。加分和职位排名于2020年9月上旬在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成绩查询请点击链接:


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市级部门(单位)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区县级部门(单位)、乡镇职位由区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2020年9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纪违规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列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对象,按照公告要求携带《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所学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告。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9月17日起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将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适时予以公布,考生务必高度关注。

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体检

体检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资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果及相关事项将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告。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报考同职位达到体检合格线的报考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单位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所在单位( 学校) 或者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考察工作还需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公招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公招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公招考录,本次公招的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招录机关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者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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