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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时间: 2017-11-24 15:12 分类: 巴州就业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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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依据有关规定,经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巴州区公安分局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共25名(限男性),其中专门从事文秘工作的文职辅警5名(在局机关工作)、勤务辅警20名(主要在局属一线大队及城区派出所工作),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实行分别报名、分别考试、分别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及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勤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巴中本市户口、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68米以上;

  3. 文职辅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限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中文应用、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等文秘类、新闻传播类专业。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履行职责能力;

  6.退伍士兵、政法院校毕业生和有警辅工作、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特殊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或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有境外非政府组织背景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3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政治处(巴中市巴州区文庙街119号分局办公楼六楼)。

  3.报名人员登录中国巴州(http://www.bzqzf.gov.cn /)下载填写《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或现场领取填写。本次招聘后续工作将在我局微博公众号“平安巴州”、微信公众号“巴州公安”中发布。

  4.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有警辅工作经历者携带原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填写打印好的《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5.报考时需按职位填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视为报名无效。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违规者,均可取消其参聘资格。

  7.2017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1)时间:2017年12月9日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文职辅警笔试重点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申论;勤务辅警笔试重点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范围内(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视情确定),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1) 时间:2017年12月13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两者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拟定于2017年12月15日进行(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可提出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

  (五)公布拟录聘人员

  拟录聘人员于2017年12月20日公布。


  五、聘用及待遇

  分局对拟录聘人员按报考职位进行统筹分配,服从分配的,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培训及试用期为二个月,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等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待遇标准分岗位确定:专门从事文秘工作的文职辅警月工资标准3000元、勤务辅警月工资标准2000元(均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试用期按工资标准的80%计发。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


  六、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查看发布在我局微博公众号“平安巴州”、微信公众号“巴州公安”的招聘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827-523988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招聘警辅人员报名表.doc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