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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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 “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申领1万元创业补贴。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
高校毕业生吸纳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就业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 1000 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我们巴州区认定了几十家见习基地,毕业2 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到我们见习基地参加3-12个月的见习,我们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