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工作人员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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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至平昌县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工作人员4名(男性2名、女性2名)。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至平昌县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7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4.身体素能较好,且体检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5.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地点:平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平昌县金宝大道)。
3.报名联系方式:0827-6224334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巴中市大巴山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请考生以电子表格形式填写好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贴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背后需写上姓名);
(4)退伍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中有关招聘条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诚信报考原则,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考试的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分。
1.体能测试。项目内容:(1)纵跳摸高;(2)10米*4往返跑;(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面试内容:考生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取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和进入体检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生未参加以上其中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七、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
附件:巴中市大巴山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