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社保局“五优化”促综合柜员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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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建设,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川人社办发〔2018〕95号)和《四川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建设规范(暂行)》(川人社办发〔2018〕115号)的要求,巴州区于7月底启动筹备,“五优化”助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于9月初落实落地。
一、优化阵地功能建设。按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GB/T 27769)、《四川省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在原有社保服务大厅功能区的基础上,重新优化、完善服务功能,设立业务办理区(银行业务窗口2个、综合业务窗口5个、出件窗口1个),配备排号呼叫系统、取件LED显示屏和宣传资料架等;设立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查询机、排号机、复印机、填单样板、老光镜等;设立等候休息区,配备座椅、饮水机、茶杯等;设立业务引导区,配备相关政策宣传资料、医疗急救箱等;设立领导值班区,配置值班所需设施设备;同时设立业务推送后台集中处理办公室4个。
二、优化业务岗位设置。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的新要求,在原内设机构不变的前提下,新增设综合业务股,抽调各业务股室精干人员12名,组建综合业务经办新力量。
三、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内部分工传送、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式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模式,结合“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清单,将所有设备业务重新划分为“即时办结业务和限时办结业务”,即时办结业务由综合业务窗口现场即时办结,限时办结业务由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初办或接件),推送后台限时办结(复核和复审),转出件窗口取件。
四、优化综合业务培训。根据综合柜员制的要求,对综合业务窗口工作人员采取“一对一”岗前业务培训,重点围绕“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法规、各项业务经办流程和系统内业务经办操作”等展开,将经办服务由单一业务类型向综合业务类型转变,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的经办能力。
五、优化完善监管体系。依据相关业务“不相容”原则,坚持业务权限授权管理,业务环节 “分段把关、分岗负责”机制;建立服务大厅窗口负责制,完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