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sexSelectedText ? sexSelectedText : '性别'}}
{{ageSelectedText ? ageSelectedText : '年龄'}}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sitename}}

【面试干货】面试当场判0分,他做了什么事?

时间: 2019-01-10 15:07 分类: 面试宝典 来源: [转载]

请用微信扫一扫 浏览量: {{clickNum}}

  面试的时候有很多雷区,考生稍不注意就会踩雷,这里给大家罗列几个,给大家提个醒。


1、因透露个人信息被判零分

  在面试的过程中,一名考生可能是太紧张了,在报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后,顺口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最后得了零分。

  《面试考试须知》中规定,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如:姓名、准考证号等),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2、因私自交换考试序号,成绩第一却被判无效

  某位考生因面试候考时与朋友私自交换考试序号,以交换后的序号参加面试,最终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却因违反考试规定被人社局给予此次面试无效处理。

  《面试考试须知》中规定,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3、因携带通讯设备并传播泄露试题被判刑

  今年,王某参加海南省公务员考试,考场纪律明确要求不允许将手机带进考场,但王某未遵守考场纪律将手机带进考场,并将所拍摄的4张试卷照片上传至微信群里。结果,因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一次“炫耀”,让他与公务员考试终身绝缘。

  该案件为笔试现场,在《面试考试须知》中同样有相关规定: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