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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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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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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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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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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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中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巴财社〔2017〕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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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像/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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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下列人员: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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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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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报审批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可不提供此证)、职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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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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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到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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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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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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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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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二楼创业指导科(江北滨河路87号,新中医院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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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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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服务(巴中招聘网)电话“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