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社区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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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划内的社区。
二、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66号)第四条第一款: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就业工作整体规划,作为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目标的重要抓手,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实现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我部报告。
三、申请条件
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
四、申请材料
(一)充分就业社区申报表;
(二)充分就业社区推荐上报材料(申请报告、社区简介、近年来社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情况)。
五、办事流程
(一)充分就业社区申请
基层社区向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充分就业社区认定申请。
(二)充分就业社区复核上报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通过后,上报市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并入库。
(三)充分就业社区评估:市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基层社区开展充分就业社区评估,签署评估意见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四)充分就业社区认定: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充分就业社区条件的,认定为充分就业社区,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入库。
(五)充分就业社区考核:市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定期对充分就业社区开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注销。
(六)二次办理
***。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办理总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
初审意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原件核验),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cnbz.gov.cn/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27)12333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0827)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一)充分就业社区申报表必须加盖公章,所填信息必须符合申请条件;
(二)社区的各类人员就业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三)充分就业社区推荐上报材料必须规范,且符合要求。